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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查十年!高校发布公告:认定抄袭,撤销硕士学位
2025-10-15 13:06:05

10月9日,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一则公告引发关注——该校决定撤销严某某的工学硕士学位,此时距离严某某2014年6月毕业已过去1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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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:中北大学官网

 

严某某,男,1986年11月19日生人,曾就读于该校火炮、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专业,2014年6月19日被授予工学硕士学位。

 

今年5月,经学术委员会调查核实,认定严某某硕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第三十七条、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4号)第七条、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40号)第二十九条及《中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中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 2025年9月18日召开会议并就此问题进行了审议。

 

经审核、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,同意撤销严某某全日制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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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并非孤例,也有人在毕业多年后被撤销学位。江西农业大学2010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毕业生翟某,就因在读期间所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“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”的行为,在毕业数年后被学校撤销硕士学位。

 

而在2021年,湖南大学处理2016届软件工程硕士生陈某论文全文抄袭一事时反应迅速,不仅撤销了陈某的硕士学位,同时取消了其导师唐某某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。校方当时明确表示,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绝不姑息纵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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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已有多所高校对已毕业学生启动论文倒查,此举明确宣示: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“零容忍”原则,并实行终身追责。这警示所有人,学术红线不容触碰,否则无论时隔多久,所获学位与学术声誉都将被彻底推翻。